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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used Housing Tax Return UHT房屋空置稅



房屋空置稅是什麼?

加拿大聯邦政府於 2022 年實施房屋空置稅(Underused Housing Tax UHT)。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在加拿大擁有住宅物業的任何非居民、非加拿大人,都須在 2023 年 4 月 30 日之前遞交該物業的 UHT 申報表。


UHT 如何抽稅?

主要是針對加拿大公司和非加拿大居民等持有空置民宅房產所徵收的新稅,UHT 聯邦空置稅為 1% 的房屋價值,於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房屋價值為“政府的房產估價”或“最近一次的房產賣價”中的兩者最高價。

誰要申報 UHT?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加拿大擁有住宅物業的任何非居民、非加拿大人,都須在 2023年 4 月 30 日之前遞交該物業的 UHT 申報表(UHT–2900E)。不論房屋是自住、出租抑或空置,業主均須遞交申報表。若物業是自住、出租或予孩子、配偶、父母居住的話,則可申請豁免被徵稅,但仍須先申報。另外,於加拿大擁有住宅物業的私人公司、合夥企業和信託亦須遞交 UHT 申報表。


哪些業主不需遞交 UHT 申請表?

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的人士不需繳交 UHT,亦不需遞交 UHT 申 報表:

• 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

• 加拿大上市公司

• 物業的受託人

• 註冊慈善機構

• 住房合作社( Cooperative housing corporation)

• 市政組織或其他公共機構和政府機構


什麼物業需申報 UHT?

除非有豁免,否則 UHT 適用於以下位於加拿大的住宅物業:

• 獨立住房

• 半獨立房屋

• 排屋單位

• 住宅公寓單位



什麼類型的物業或業主可以申請豁免 UHT?

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的物業或業主可申請豁免 UHT:

• 自住:住宅物業是業主、業主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或業主子女的主要居住地;

• 符合條件的入住:該物業在一年中被佔用至少 180 天並且有至少連住 30 天;

• 有書面合同的租客,且無關聯關係,例如:非親緣關係的陌生人;

• 有書面合同的有關聯關係的租客,約定租金不能低於市價,例如:租客是你的兄弟 姐妹;

• 你本人或者伴侶,並且持有有效工簽;

• 有 PR 或者 Citizen 身份的伴侶、父母或子女;

• 有限的季節性入住:該房產不適合全年用作居住地,或者在一年中的部分時間無法入住;

• 災難或危險情況:由於災難或危險情況,房產至少在一個日曆年內連續 60 天無法居住;

• 裝修或興建:該物業在一個日曆年內至少有連續 120 天無法居住,原因是裝修或興建於 4 月前未完成;

• 待售物業的興建:該物業在當年 3 月後基本完工,向公眾出售,並在之前沒有被佔用;

• 該年度才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新業主;

• 已故的業主,其代表或其房產的聯名業主;

• 指定的加拿大公司:該物業由一家加拿大公司所擁有,外資所有權不到 10%;

• 特定的加拿大合夥企業和信託;

• 特定地點的度假屋(業主或其配偶需入住至少 28 天)。


*** 需注意,即使物業符合上述條件,業主仍須遞交該物業的 UHT 申報表,才能申請稅務豁免。


如何申報:

– 申報截止日期為:4 月 30 日。

– 業主如果在 12 月 31 日在加拿大擁有兩套或更多的住宅物業,必須為每套物業單獨申報 UHT。

– 如果房產所有權是共享的,每位受影響的業主都需要申報。


若你於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未申報此表,個人罰款金額選更高者:

• $5000;

• 5%的未付 UHT 空置稅 + 3%的未付 UHT 空置稅乘以逾期的月份;

• 若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未申報空置稅,相關罰款將調整為:5%原先被豁免的 UHT 空置稅 + 3%原先被豁免的 UHT 空置稅乘以逾期的月份。換言之,若沒有按時申報,則不能獲得稅務豁免。


如需諮詢UHT,歡迎隨時聯繫我們,我們將提供您各種專業稅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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