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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tips】投資土地是以公司名義還是個人名義?



一些客戶問我,以公司名義投資土地好還是以個人名義投資土地好?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稅務問題。讓我為您詳細解釋如下。


人們投資土地有三種選擇:



選擇 A:

  • 對於 200 萬元的資本收益,應課稅收入為 100 萬元,應付所得稅為 501,667 元,包括Part I 稅款的可退還部分 306,667 元。

  • 當項目公司向其控股公司發放股息時,項目公司無需支付 Part I 稅款的可退還部分306,667, 而只需支付 195,000 的所得稅。

  • 繳納所得稅後,項目公司向控股公司發放 1,805,000 元的股息,其中包括資本股息賬戶(免稅賬戶)中的 1,000,000 元和 805,000 元的現金股息。

  • 由於控股公司是與項目公司相關連的公司,控股公司收取的股息無需納稅。

  • 股東可從控股公司收取 100 萬元,因為它來自資本股息賬戶,沒有稅收問題。

  • 控股公司可以在其銀行賬戶中保留 805,000 元,用於下一個項目。

  • 應付稅款總額為 195,000 元。

  • 股東獲得現金 100 萬元,控股公司擁有現金 805,000 元。


選擇 B:

  • 對於 200 萬元的資本收益,應課稅收入為 100 萬元,應付所得稅為 501,667 元,包括 Part I 稅款的可退還部分 306,667 元。

  • 當項目公司向其股東發放股息時,項目公司不需要支付 Part I 稅款的可退還部分306,667 元, 而只需支付 195,000 元的所得稅。

  • 繳納所得稅後,項目公司向其股東發放 1,805,000 元的股息,其中包括來自資本股息 賬戶(免稅賬戶)的 1,000,000 元和 805,000 元的現金股息。

  • 資本股息賬戶中的 1,000,000 元不存在稅收問題;但是,股東需要為收到的股息 $805,000 繳納所得稅,稅款為 346,470。

  • 應付稅款總額為 541,470 元。

  • 股東獲得現金 1,458,530 元。


選擇 C:

  • 對於 200 萬元的資本收益,應課稅收入為 100 萬元,個人需要繳納所得稅 497,457 元。

  • 應付稅款總額為 497,457 元。

  • 個人獲得現金 1,502,543 元。




結論 –

  • 選擇 A 具有延稅功能,所需繳納的所得稅最少,當然選擇 A 是最佳選擇。

  • 但是,如果您不打算再投資下一個項目,那麼您可以考慮選擇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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